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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优秀公司、优秀总监、优秀成果、优秀论文推荐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优秀公司、优秀总监、优秀成果、优秀论文推荐活动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05]414号)


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有关单位:
  在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和广大工程设备监理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全市工程设备监理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工程设备监理项目数量、投资额、项目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为了表彰和奖励在工程设备监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现决定开展2005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评优表彰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设备监理行业评优推荐和申报工作:
  1. 推荐范围
  (1)优秀公司:具有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或工程设备监理招标投标代理资质,本年度工程设备监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公司。
  (2)优秀总监:本年度已完工的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中成绩显著且业主满意的监理项目的总监。
  (3)优秀成果:是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包括上年度未完工,本年度完工的项目),被推荐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要实施者。
  (4)优秀论文:是指今年发表或还未公开发表过的有关工程设备监理技术、方法、项目管理以及问题研究等方面的学术文章,可以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合作完成,但必须是第一作者,引用资料应注明出处。
  2. 申报
  (1)优秀公司: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申报。
  a.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规范,无不良记录,用户满意度高;
  b. 必须具有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或招标投标代理资质;
  c. 企业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d.企业在监理业务、人员素质、经营管理、不断创新、国际接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优秀总监:监理机构对本单位长期从事一线工作的总监进行筛选,推荐本单位优秀人选参加评比。
  (3)优秀成果:优秀成果必须以单位名义申报,可以列出主要实施人和成果总结人名单。主要实施人不超过8人,有关申请表格见附录。各单位申报优秀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项。
  (4)优秀论文:可以是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合作完成但必须是第一作者,合作完成者不能超过4人。优秀论文申报必须请所在单位在标题左上方加盖公章及推荐意见(推荐论文获几等奖)。优秀论文不设数量限制,在行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优先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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