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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基层供销社要在加快农村“双代店”改造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兴办形式,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要充分发挥农资和生活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烟花爆竹经营等方面的优势,把连锁配送的终端建立在村级综合服务站,逐步扩大服务领域,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的管理,实行统一的外观标识、服务标准、商品标价样式,完善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五、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服务网络。基层供销社要利用现有资源,广泛采用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农村服务网络。要依托“新合作西果”、“中农瑞丰”、“秦瑞花炮”等龙头企业在城乡的连锁企业,积极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要根据农村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以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和农资为主体,在集镇发展连锁超市,在社区中心、村镇发展连锁便利店、村级发展综合服务站,力争在3—5年的时间里,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额占到农村消费品总额的50%,农资和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
  (二)积极扩大农产品购销,搞活农产品流通。基层供销社要把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农产品销售作为主要任务。要在不断扩大农产品购销规模的同时,及时向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推介会、订货会等,拓宽农产品销路,扩大农产品销售,帮助农民增收。要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大宗特色农产品,兴办或联办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并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和超市营销要求,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开发培育品牌农产品进入超市,提高农产品增加值。力争3—5年,全省供销社经营的棉花、茶叶、蚕桑、中药材、蜂产品、小杂粮等主要农产品销售占到社会销售总量的80%以上,蔬菜、果品和畜蛋产品的销售量大幅度增加。
  (三)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基层供销社要抓住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适应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新形势,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通过资产置换、职工集资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经营网点、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积极兴办农产品交易市场,搭建为农服务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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