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黄桷垭地区
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5]21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地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黄桷垭地区C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南岸区黄桷垭镇行政辖区范围,北至真武山隧道天窗口,东、西至两南风景区边缘,南至重庆教育学院南入口。同意其规划功能以科研教育、旅游服务、高尚居住、绿地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70.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2.3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41.14公顷(含科研教育用地95.9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28.5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81公顷、绿化用地17.47公顷、特殊用地12.70公顷。规划总人口2.5万人(含重庆教育学院学生人口1.0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严格控制各项用地及建设规模,合理配置空间资源,规划建筑要与南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相协调;结合现有道路搞好交通规划,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并注意规划区与外部各地块的衔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保护,切实规划好给排水工程,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努力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科研、教育和旅游服务为主的山水园林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