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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与调研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调研组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在检查调研工作期间要认真执行当地接待标准,坚持廉洁自律,为被检查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检查调研组差旅费用按规定标准由省局统一报销。

  请各市、州、直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准备,先进行自查,并积极协助和支持做好本次检查与调研工作。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与调研日程安排


┌───┬───────────┬──────┬───────┐
│组别 │检查组成员      │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   │
├───┼───────────┼──────┼───────┤
│第一组│由省局、中心及各组组长│武汉市   │9月1~10日  │
│   │组成         │      │       │
├───┼───────────┼──────┼───────┤
│第二组│由省局、中心及各组组长│武汉市   │9月1~10日  │
│   │组成         │      │       │
├───┼───────────┼──────┼───────┤
│第三组│组长:省局      │咸宁、黄石、│9月11~20日  │
│   │宜昌、荆门、天门   │黄冈、鄂州 │       │
├───┼───────────┼──────┼───────┤
│第四组│组长:武汉市局    │孝感、随州、│9月11~20日  │
│   │荆州、仙桃、潜江   │襄樊、十堰 │       │
├───┼───────────┼──────┼───────┤
│第五组│组长:中心      │宜昌、荆门、│9月21~30日  │
│   │孝感、随州、襄樊、十堰│天门    │       │
├───┼───────────┼──────┼───────┤
│第六组│组长:省局      │荆州、仙桃、│9月21~30日  │
│   │黄石、黄冈、鄂州、咸宁│潜江    │       │
└───┴───────────┴──────┴───────┘

  注:恩施州仅一家器械生产企业,由恩施州局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检查与调研,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局。神农架林区无器械生产企业未列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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