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目标。
到2010年,全省各市、县(市、区)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布鲁氏杆菌病、地方性氟中毒病等重点地方病的发病水平要显著降低,继续巩固鼠疫、大骨节病、克山病、肺吸虫病防治成果。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1)到2005年,普兰店市、庄河市、老边区、兴隆台区、建昌县等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5个县(市、区)要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到2010年,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到2005年,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市、县(市、区)要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3)已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地方性氟中毒。
(1)到2010年,全省70%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3、布鲁氏杆菌病。
到2010年,有效地控制人间布病疫情,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逐步缩小布病疫区范围;畜间布病疫情,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内达到净化标准,其它区域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4、鼠疫、大骨节病、克山病、肺吸虫病。
继续巩固达到国家控制和基本控制标准的防治成果。
三、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病情监测。
结合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预测全省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并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病区群众普遍掌握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加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加大干预力度。
根据各地区地方病病种和防治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实施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加大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已达到消除和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坚持对碘盐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可持续发展。在推进以食盐加碘为主的消除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中,要科学补碘,既要防止碘缺乏,也要防止碘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