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府资源性资产整合。建立“政府所有、财政统管、处置报批、收益缴库”的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资源性资产使用权出让、租赁及收益管理。按照“市场导向、有偿使用、有限年限”的国土资源使用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在确保政府资源性收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收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对中央专项资金,要在资金使用权、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将中央补助的基本建设资金,农业、教育、卫生、社保、扶贫等专项资金,与省以下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进行整合;对省本级专项资金,要重点整合农业、教育、科技、扶贫等专项资金。通过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用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建设和重要事业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政府债权清收力度。建立政府债权清收责任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加强省属信托投资公司资产清收变现、回收“四亿”技改专项资金贷款和清收部门占用的财政周转金、支农周转金、国债转贷资金、融通借出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中央再贷款等措施,加大政府债权的回收力度。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结合当前改革和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及时调整完善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收费项目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地、各部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违规行为,确保非税收入项目审批制度落实到位。
做大非税收入规模。在摸清费源、掌握费基的基础上,合理测算非税收入征收潜力,科学核定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建立健全增收激励约束机制,调动部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促进非税收入合理合法增收。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及时查处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各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建立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简化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结合非税收入实际,分别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程序,以方便缴款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缴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票据管理,统一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2005年,省直20个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在7月份和10月份分两批启动。
增强政府统筹能力。逐步改变非税收入部门所有的观念以及非税资金“来五去五”的粗放管理方式,提高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比例,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切实增加政府统筹财力,确保省委、省政府重点支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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