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
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2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信息办拟订的《关于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信息办 2005年7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号工程”建设,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就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是信息产业部为实现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由大变强,加强行业管理和规划指导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搞好产业基地建设,对于充分发挥我市信息产业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实现信息产业向技术水平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经济效益更佳的层次转移,提高我市信息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产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协调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产业基地建设。
二、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抓住国际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国家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杭州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优势,加快实施“构筑数字杭州、建设天堂硅谷”的战略决策,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并举、规模扩张与产业升级并重,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整合优势资源,逐步建立包含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销售流通、跨国经营的完整电子信息产业链体系,加快形成国内一流的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