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现网上公开商品房预(销)售项目的情况。经批准预(销)售商品房项目的具体情况必须在公众网络上进行公开,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免费查询本地区所有可预(销)售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可预(销)售商品房情况以楼盘表的形式在网上公开项目情况、分栋情况和分套情况。分套情况包括:房号、户型、面积、销售状态、产权(抵押、查封)情况。
3、实现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站平台的楼盘表下载购房合同,并将合同内容实时传送到房管局备案,楼盘表上应即时显示此套房屋为销售状态。
(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指通过房管局的内部网络业务流程系统完成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业务的办理,其目的主要是整合和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业务的办事程序,提高业务效率。其要求是:
1、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部门对申请房地产交易的资料核实并扫描为电子文本,通过内部网络业务系统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内部网络业务系统的设定流程进行,并在承诺的办理期限之内完成审批和发证工作。
2、形成开放的房地产产权信息库。抵押等他项权登记业务涉及预售房屋的应及时反馈到预售系统的楼盘表中;二手交易业务可直接在产权信息库中引用资料;房屋测绘成果可引入产权信息库。
(三)统计与公开市场信息主要是指业务管理部门通过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统计采集房地产交易的各种信息,为政府的相关决策和消费者、开发商、各类中介机构研究分析市场提供真实全面的数据。其要求是:
1、通过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市场交易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为政府部门对市场形势判断和决策提供依据。
2、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规定的统计内容,自动生成数据,直接发送省建设厅数据平台。
3、利用网站平台向公众公布隔日的交易分类、分地域统计信息。
四、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应用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达到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群众购房安全和公开市场信息的目的,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之后,必须按照如下要求操作:
1、建设、房管部门对商品房预(销)售审批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等工作必须通过内部网络业务系统,按照设定的业务流程、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完成,并共同使用同一网站平台对楼盘表进行维护。
2、本地所有的开发商必须加入预(销)售管理系统,所有经批准可以预(销)售的商品房情况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补充的格式条款)必须在网上公开,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所有购房合同必须网上下载、即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