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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的通知

  (一)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200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其中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珠江三角洲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力争达到75%以上。高中阶段优质学位(地市一级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标准的学位),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60%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80%以上。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学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形成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民办高中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与公办高中一视同仁。
  (三)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通过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办学效益低的普通高中,不断增加高中学位。普通高中原则上集中在县城或中心镇举办。原则上一般普通高中要达到18个班900人以上,市一级以上普通高中要有36个班1800人以上。2007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80%的普通高中、其他地区60%的普通高中建成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2010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100%、其他地区90%以上普通高中建成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1所省一级或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人口较多并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2所以上省一级或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鼓励民办普通高中上等级上水平。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一)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使其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保持大体相当。2005年,启动2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试点工作,建设25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55所)、125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其中技工实训中心25个)、150个重点建设专业(点);建设30所名牌技工学校、60个名牌技工专业。2010年,建成2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300所左右(其中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75所),重点建设专业(点)达到300个左右。每个地级以上市重点办好1所以上高级技工学校、3—5所国家级和若干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示范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2010年前启动建设5—1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5所省级重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150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和100个高职高专教育综合或专项实训基地。
  (二)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承担起本地区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优化布局结构,有效整合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在办好示范性骨干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办高等、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多元化办学的改革试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高等、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社会赞助、捐资、贷款、投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采取独资、股份制、联办、合作(含中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在明晰学校产权、确保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行业、企业、社团和个人采取购买、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鼓励公办职业院校特别是骨干职业院校联合其他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扩大职业院校办学。
  深化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后勤社会化等改革,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继续调整职业院校布局结构,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以市场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根本,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结构。继续改造一批传统专业,积极发展数控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电子电工技术、电子商务、汽车应用与维修、建筑、纺织服装、旅游服务与管理、造纸工艺、现代物流技术、现代护理、现代农业技术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领域,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四)创新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模式。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业余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多种形式联合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高等、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多形式共建或联合办学,成立有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机构,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企业要积极支持和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建立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序流动的机制,打通学籍界限。大力推行学分制,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准予毕业。中等职业学校的部分专业,经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实行两年学制。扩大高等学校主要是高等职业学校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规模。
  四、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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