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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
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5]7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工商局《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我省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省工商局 2005年8月5日)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尤其是对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我省食品市场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毒白酒”、“有毒咸鱼”、“有害腌制果脯”和“苏丹红”中毒等食品,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暴露了我省市场食品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切。200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从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看,要突出抓市场管理,把市场管住。为切实抓好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2004年,省工商局在我省部分市县乡镇开展了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实现了市场食品监管关口前移,构建了生产者、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初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市场食品安全过渡机制,为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更好地在全省大中城市全面推行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流通环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涵盖了食品原材料生产、加工、销售、监管等多个环节,涉及到经贸、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公安、海关、财政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多个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工商部门要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下称《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按照《决定》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体制,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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