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实施
方案要点(2006-201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05]24号 2005年9月22日)
省科技厅牵头编制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点(2006—201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推动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
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点(2006-2010年)
(省科技厅)
为进一步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加快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及对基地建设的整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做大做强中药产业为目标,综合开发中医药优势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中药农业,全面提升中药工业,继续壮大中药商业,培育中药大企业集团,打造川药品牌,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四川跨越式发展。
(二)建设原则。
1.创新原则。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有效发挥资源、人才、资金等作用,积极发展中药创新技术,研究创新产品,全面提升中药科技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2.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中药研究开发、药材生产、中药制药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占领国内、国际市场,促进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
3.政企互动原则。政府通过制定发展目标和相应的配套政策创造创新环境,引导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投入,成为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的主体。
4.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医药互动,协调发展。
5.发挥优势特色原则。发挥“中药之库”优势,突出“中医之乡”特色,打造“川药”品牌。
6.部省共建原则。坚持与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共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