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盐务管理局关于
稳步推进盐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5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盐务管理局《关于稳步推进盐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稳步推进盐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省盐务管理局 二00五年五月十日)
全省盐业实施控产压田以来,已累计废转盐田生产面积5450公顷,压减生产能力25万吨以上,盐田结构和布局渐趋合理。目前,全省尚有盐田生产面积6338公顷,主要分布在岱山、象山、定海、普陀、北仑、鄞州、温岭、玉环、椒江、路桥、苍南、洞头等12个县(市、区),常年产盐能力40万吨左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省盐业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产盐品种单一,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生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二是一些地方出现了重点优质盐田被废转,而劣质盐田却被保留,盐田多废少用,废而不用或废而复产等现象;三是盐业仓储配套建设滞后,保障市场盐产品供应的风险不断增大。上述问题给全省盐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根据省政府领导有关保护全省盐业生产、做精做强盐业产业的指示精神,结合省内盐业产销实际和国家盐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现就全省盐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盐是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搞好盐业产业结构调整,保证盐的安全有效供应,事关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事关社会的稳定。近几年,随着盐田废转速度的加快,全国盐的产销形成从产大于销转变为产销基本平衡,一旦北方盐区遇到不利天气而减产,全国盐的供应就会出现紧张。对此,必须未雨绸缪,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全省盐业生产结构调整,确保盐的供应安全。
二、指导思想。坚持“合理布局、扶优限劣、稳定有序”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保障盐业市场供应、增加盐民收入、提高盐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目的,稳步推进全省盐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省内盐业特色,保留一定数量的盐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盐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
三、重点保留的盐场。今后一个时期,通过盐业产业结构调整,全省盐业将重点保留岱山、象山、普陀、定海、北仑、鄞州、玉环等7个县(区)的30家盐场,盐田生产面积3604公顷,产盐能力23万吨(其中,日晒自然盐6万吨,一级日晒盐4万吨,腌制用盐13万吨)。以上重点保留的盐场,原则上不再予以废盐转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