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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以“为民除害”为主题的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的通知

  四、强化宣传,增强效果。各地要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墙报、宣传车等形式,从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视角,宣传开展本次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和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意识和文明程度。
  附件:1、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基本情况表(略)
     3、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略)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公安厅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1:

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我省部分地区野猪数量过多、危害农作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决定从10月15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一次以“为民除害”为主题的集中猎捕成灾野猪的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通过专项行动,适时适地适量地猎捕野猪,控制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行动主题
  以人为本,为民除害,促进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三、行动区域
  浙江省人民政府划定的猎区乡镇,狩猎对象严格限制为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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