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6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钱塘江是浙江的母亲河。加强钱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对于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部署和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目标要高于其他流域、整治要求要严于其他流域、整治进度要快于其他流域、整治成效要好于其他流域的工作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目标要求
按照“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要求,钱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的3年目标是:到2005年底,流域水质达标率达48%以上,跨界水质达标率达56%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到2007年,流域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跨界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85%。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全面达标,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全面提高,水域富营养化状况全面改善。
流域内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其中:萧山东片印染染化工业和衢江沈家化工园区2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于2006年底前实现“摘帽”;东阳南江医化工业区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于2007年如期“摘帽”。
力争提前完成“两个率先”的建设任务,其中:2005年完成县级以上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2006年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启动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力争提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治旧控新,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以化工、医药、造纸、制革、印染、冶炼、水泥、味精等行业为重点,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由市、县(市、区)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划,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要实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2005年底前,全流域味精行业和巨化集团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50%和20%以上。加快造纸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07年底前全部关闭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的黄板纸企业和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认真抓好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大大气污染治理,限期淘汰水泥机立窑,对目前尚未淘汰的机立窑都要安装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除尘设施;完成萧山发电厂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2007年前建成杭州、衢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