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依纪依法办案。
要支持和保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并在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给予密切配合。支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批评教育等手段处理一般违纪案件。
2、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件,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3、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
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惩治腐败和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严格办案纪律,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4、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研究分析。
认真总结分析建设领域和建设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重点环节和特点、原因,努力研究探索易发多发案件的规律和制度性根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在促进治本和预防中的作用。
六、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1、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把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与努力增进精神文明建设,与认真做好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认真实施。
2、认真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配套措施。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从大处着眼,从具体问题着手,制定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并能相互配套的具体措施。要明确部门、处室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工作的落实。
3、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实,能够做到的,马上去办。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各部门、处室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狠抓落实。规划、建管、城建和房地产部门、处室,要针对各自业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具体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