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改革政策,规范改革程序。要加强市政公用市场化改革政策学习,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不断总结,提高宏观调控手段。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成立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制度,依法监督。2006年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规范市政公用市场化行为,从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成本监管、服务监管、应急保障监管、退出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依法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做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相结合。2007年修订《陕西省人造景点规划管理办法》。
对特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于谎报实际运行数据以及制造虚假数据的运营单位,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协议,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终止特许经营权或委托经营权,取消运营资格;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要对主要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并按规定做出处罚。
5、完善住房公积金和建筑劳保统筹基金监管制度。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运行、监督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稽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资金安全。推行“一厅式”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
加强对建筑劳保统筹基金的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劳保统筹基金全省统一帐户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完善监管措施,2006年出台全省新的劳保费拨付制度,2007年修改完善有关财务规定,进一步做好建筑劳保统筹基金的上解和拨付工作。
6、加强建筑节能工作。
从构建节约型社会出发,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先技术。2005年对《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力争2006年制定出台《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条例》。
7、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严格机关及厅属单位财务管理,整合业务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编制部门预算、安排各项支出、管理和处置国有资产。完善项目经费管理等具体制度和办法。
8、完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监管制度。
学会、协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监督、推进廉洁建会的意见》,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制定财务收支的原则和标准,统一核算管理、统一开支范围、统一报销程序,按照社团章程规定,定期向常务理事会、会员大会报告、公布财务收支与资金使用情况。2006年,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对所挂靠经营实体进行认真清理,加强对所挂靠经营实体的管理,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