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和商品房面积管理,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抵押登记等信息网上公布制度,2005年,落实项目手册备案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编制完成《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三年(2005-2007年)规划》。
完善房地产中介规则,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2006年,完成《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2007年完成《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
健全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制度,完善交易与权属登记程序,规范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公开办事程序、要件、时限、收费标准、结果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规范拆迁管理,进一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2005年,完成《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加强物业监管。2005年制定《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规则》、《陕西省城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暂行办法》和《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行为,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稳步发展。
落实《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界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合理确定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加强廉租住房资金落实和实物配租的管理,落实廉租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程序。2005年出台《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细则》,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6年,指导各城市制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价格控制标准,以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审批程序。2007年制定《城市廉租房管理办法》,修订《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4、建立健全对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制度。
2005年,完成市政公用行业监管体制和监管模式的研究工作,制定《市政公用行业监管意见》。研究推进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意见,代省政府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制定并发布城市污水处理、城市集中供热等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