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省委
《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陕建党发[2005]42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建设类社会团体:
现将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
二00五年十月十五日
中共陕西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
《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
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实施纲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建设部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
《部意见》)和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提出以下具体办法: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延安精神教育。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性”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进行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设立宣传栏,开设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