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5日)废止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
战略构建省会城市特色产业体系的意见
(并政发[2005]25号 2005年9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为进—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立市、名牌兴并”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我市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名牌产品是质量和效益的集中体现,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竞争能力与科技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和山西名牌产品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同时存在名牌产品数量少、规模小,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物耗能耗高的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少,产品整体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发展潜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具有省会城市特色的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实现太原市率先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手段,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优化发展环境,创立名牌产品,壮大企业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名优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工作目标
用3至5年时间,建立和完善我市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名牌创新发展保障支撑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产业、新型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水平;到2010年,名牌产品整体规模、质量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优势传统产业名牌产品竞争能力居全国前列,名牌产品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优企业集团基本形成,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