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强信用安徽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行政赔偿制。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加快建设安徽省企业征信系统,尽快出台实施《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信用级次。探索个人信用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创建金融安全区等信用创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
23.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打击商业欺诈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省整规办牵头)
六、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宗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4.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把扩大就业放在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城镇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不断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5.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积极探索建立股权、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分配行为的监管。(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扩大公车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牵头)
26.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继续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省民政厅牵头)
七、以增强活力、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27.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加快发展科技事业。加强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科研机构为骨干、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机制。继续推进面向市场的应用型科研机构转企改制,稳妥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不断提高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能力和水平。(省科技厅牵头)
28.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省教育厅牵头)认真抓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