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5]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省邮政局 2005年8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就发挥邮政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重视和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邮政作为具有“通政、通民、通商”职能的行业,服务“三农”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相关业务,把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全省邮政系统要通过发挥全程全网的网络优势、百年邮政的信誉优势和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功能优势,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做好传统邮政服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服务“三农”工作。
二、大力开展农资配送和农业科普服务
邮政部门要利用四通八达的流通服务网络、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和资金结算系统,依托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点,开展农资配送服务,为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邮政部门还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贴近农村、方便农民、适应农时的农业科普宣传推介活动,使邮政服务“三农”和科技兴农观念深入人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农资配送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认定其经营资质,不断优化其经营环境。
三、统筹利用邮政金融工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