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济政字[200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阶段的编制任务,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按照“强化总体规划、做深专项规划、做实县(市)区规划”的编制思路,确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采取“政府主导、专家咨询、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编制工作方式,改进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提高编制工作的透明度,使“十一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科技教育发达、服务功能完善、集聚辐射能力强大,具有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景观独特、现代化气息浓郁的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探索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区域之间、对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放在突出位置,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三规”融合,空间均衡的原则。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与融合。注重将空间均衡纳入规划,增强总体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以虚促实,虚实结合的原则。在强化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研究的前提下,对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构想,进行全面地深化细化研究,突出针对性强的重大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的研究,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
(五)民为主体,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使得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总体按照“强化总体规划,做深专项规划,做实县(市)区规划”的思路,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县(市)区规划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初步确定,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为两级三类规划体系,即按规划层级分为市级规划和县(市)区规划,按规划类别分为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
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具有龙头地位。总体规划要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目标、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突出资源的优化配置,突出政府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