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师德建设
将5月份作为“师德教育月”,对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向李振江同志学习、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全面贯彻国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细化《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和《邯郸市中小学校长准则(试行)》,严格规范广大教师、校长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提高教师和校长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评选“师德标兵”活动,以点带面,以个体带动群体,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组建“邯郸市优秀教师师德宣讲团”,分别到各县(市、区)进行巡回演讲,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激励作用。
(二)强化教师队伍管理
缺编学校允许随时调入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中及时选聘,人事部门随时下达增人计划,办理工资手续,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相应经费;满编、超编学校急需引进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全国重点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在教育系统内部当年增人计划内实行编制总量控制或在本学校下一年度自然减员数额中核减;满编、超编学校引进的急缺学科的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和师范类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择优引进,人事部门按正式人员核定工资及工资套改,纳入正常人事管理,开支渠道可从用人学校预算外收入中列支。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可占用自然减员空缺的编制给予解决,财政部门核拨相应经费。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并归还以各种形式占用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回到学校或与学校脱离关系。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从严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除教学急需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外,新进教师一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被聘用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建立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市场,为吸引优秀人才搭建平台。
建立邯郸市中小学教师信息监测系统,对教师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教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