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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定于 2006年5月20、2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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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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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9:00 — 11:30 │ 经济法基础 │9:00 — 11:30 │ 财务管理 │
│    ├────────┼──────┼────────┼──────┤
│    │14:00 — 17:00│初级会计实务│14:00 — 16:30│  经济法  │
├────┼────────┼──────┼────────┼──────┤
│5月21日 │        │      │9:00 — 12:0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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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办法
 
  为了减轻报考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在北京市等部分省市的 200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试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 2005 年 10 月 19 日 — 10 月 29 日期间 , 登录北京会计网 ( 网址 : www.kuaiji.com.cn, 下同 ) ,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 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提交并打印《申报表》 , 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 ( 规格 45mm×34mm) 一张 ( 同时带一张同一底版照片 ),经本人所在 单位的人事 ( 干部 ) 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后 , 再持该《申报表》及与其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以上均为原件 ) 和报名考试费 , 于 10 月 25 日 — 10 月 29 日期间 , 从附件 2 所列初级资格报名确认地点中选定一处 , 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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