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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印章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启用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印章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5]133号 2005年8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的批复》(赣府字[2004]70号),在江西省投资公司、华赣企业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自即日起启用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印章,原江西省投资公司、华赣企业有限公司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印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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