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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3.成都双流物流中心。依托城市南面的成乐高速、成雅高速、川藏公路,在绕城高速公路外侧的新老川藏公路之间建设辐射乐山、雅安、攀西经济区域和西藏、云南,承担南部市域物流配送的区域性综合型物流中心。物流中心控制规划面积1800亩,为乐山、雅安、攀西经济带、西藏、云南和南部城区的公路运输货物提供仓储配送、加工包装、运输货代、展示交易、信息等物流服务。物流中心公路货物年处理能力为1900万吨。重点发展公路货运、汽配物流、建材家具物流、服装鞋帽物流、进藏物资集散、仓储配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地产商、商业连锁企业建立仓储配送中心、货运站场、货代信息中心、展示交易中心。
  4.成都保税物流中心。依托成都出口加工区,在绕城高速公路外侧的成灌公路旁建设辐射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区域性专业型的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控制规划面积800亩,为西部地区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提供中转、仓储配送、保税监管、加工包装、信息等全程物流服务。重点发展口岸物流、仓储配送;引进为加工贸易企业配套的物流企业、国外知名企业销售总部建立配送中心、保税仓库。
  (五)合理选择发展一批物流服务站。允许在二环路以外设立物流服务站,物流服务站实行数量和建设规模总量控制,同时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物流服务站规划控制总面积9050亩,主要承担市域货物的仓储配送、加工包装、运输货代、展示交易、信息等物流服务。2010年物流服务站的数量原则控制在30个左右,2020年控制在50个左右。
  1.物流服务站设立的基本条件。(略)
  2.物流服务站的建设规模和投资强度。单个物流服务站的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300亩之间,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
  五、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高效的物流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各种物流要素,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围绕规范、引导现代物流业发展,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可持续发展、集聚发展的相关政策,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与限制发展领域的导向目录;围绕规范物流市场,制定市场准入、退出、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政策;围绕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服务站的建设,制定财税、土地、融资、通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激励性政策。
  (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成都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充分行使现代物流业投资职能,积极参与公共资源性物流项目、引导性物流项目、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尚未对外资开放的物流领域等项目的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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