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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事业2005-2008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5.全面推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有关工作。建立完善成都市三级体质监测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及数据库,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二)以奥运争光计划为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竞技体育“金牌战略”。
  1.确立重点项目,集中优势打造优秀奥运人才。根据奥运会、全运会、城运会和省运会的目标任务以及国家奥运优势项目和省级重点运动项目的实际,确定乒乓球、跳水、射击为我市的一类重点优势项目,羽毛球、体操、女足女垒、田径(短、跳、跨)为二类重点优势项目,田径、游泳及“三大球”为基础重点项目。设立奥运人才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队成都籍在训运动员的经费补充,奖励在运动成绩、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整现有优秀运动队项目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重点项目的人才培养和训练保障,对重点项目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增加专门经费,切实解决重点项目运动员正式进队前的集训费用。将现有训练人头经费调整为运动项目专项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划拨,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重点保障重点项目的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奥运人才。
  2.创新机制和体制,增强业余训练的活力。办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争取每年有1000万人次到俱乐部训练,使其成为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基地。逐步形成重点项目政府保证、热点项目进入社会和学校、难点项目推向市场的多元化格局。改革市综合性运动会运动成绩的认定方式,以鼓励常年坚持业余训练和积极输送人才的区(市)县。继续在全市公开选拔参加省以上比赛队伍,并按市重点班待遇予以一次性奖励。区(市)县业余体校应开设3-5个项目的业余训练,并根据我市确立的重点项目确定各自的重点发展优势项目。
  3.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畅通合理的人才流动渠道,面向全国乃至国际招聘高水平的教练员。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制定相关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竞技体育的任务周期,明确教练员的任务指标,充分调动教练员培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搞好教练员的定期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全市教练员队伍。
  4.加强运动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本着“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输送”的原则,搞好运动员队伍建设。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优秀运动员选拔制度。创新运动员资格管理办法,对运动员的资格实行科学和严格管理。加强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教育,积极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勇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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