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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3.强化综合治理机制。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任务,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方面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二)建立健全基层人口计生管理体制。
  1.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协议,建立和完善议事、公示、评议等制度,推行村(居)计生专干公推公选、竞聘上岗,进一步完善“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保障制度,提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下移重心,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村(居)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居)民自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统筹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实行属地管理。加强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人口变动情况监测、评估工作,落实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推广封闭住宅小区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经验,完善和落实专业市场、企业法人代表计生工作责任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中新建社区计生管理服务的新模式,逐步形成“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建立健全服务型工作机制。
  1.实施“生育文化建设”工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宣传与培训;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宣传教育机制,切实抓好重大节假日的社会宣传活动;搞好城市生育文化公益宣传项目建设,实施基层生育文化“百千万”建设项目,推动城乡生育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丰富内容,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逐步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2.实施“优质服务先进区(市)县创建工程”。按照“做优市所,提高县级站,建好县分站,共建乡镇服务站及村服务室,用好服务车,搭建信息平台”的思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等功能。以创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深入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3.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市人口计生专网,建立以人口个案信息为基础的人口计生数据库、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和成都人口网,实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网络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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