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本店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凡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本店先行退赔,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相关部门。
  四、本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质监、消协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
  农资放心店投诉电话:××××××××

  附件2

成都市农资放心店规范服务制度



  建立“一卡、四有、四公开”制度。
  一卡:商品质量信誉卡,注明经营单位、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
  四有:有服务承诺书,有服务台帐,有需求记载簿,有意见反馈簿;
  四公开: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撤柜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附件3:

成都市农资放心店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把商品进货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的农资商品,热情服务,送货上门。保证无掺杂使假,无假冒伪劣,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商品验收备查制度。
  (一)所有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标识清晰、完备、真实,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二)认真检查农资连锁龙头企业所供商品,做到品名与品质相符,确保准确无误,并保存产品质量证明;
  (三)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要严格验证,防止假冒伪劣和无证商品进入“农资放心店”。
  三、商品质量跟踪制度。对出售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指导消费者正确、科学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企业取得联系,妥善予以处理。

  附件4:

成都市农资放心店商品撤柜制度

  一、凡国家、省、市产(商)品质量公报、公告的不合格商品一律撤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