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1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1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市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12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9月13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成都市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农市发〔2003〕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成都市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连锁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原则,以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农资经营流通服务体系,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六统一”的运行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在全市每个村建一个“农资放心店”,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二、发展措施
(一)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各区(市)县通过招标确定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由中标的企业负责村村建“农资放心店”工作。
(二)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组建农资连锁经营集团,培育龙头企业。联合化肥、农药、兽药、种子、农膜、农机具等生产、经营企业,整合社会资源,成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实体,形成上连生产网、中连区域网、下连终端网的农资连锁经营体系。
(三)建立诚信便民的服务机制。实行技物结合,广泛开展“三配套”(测土、配方、施肥)、“两放心”(让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三到户”(质量承诺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商品配送到户)活动。
(四)农业技术部门要积极参与“农资放心店”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服务,将农资经营与技术推广服务紧密结合,加强对农资放心店经营人员的农资技术和经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既是农资经营员,又是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