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建设项目计划目标
在项目执行期内,每一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进度指标、资金落实额、建设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等。每一阶段目标应是比较详细的 、可进行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
│ 项目起止时间 │ 年月至年月 │
├───┬─────────┼──────────────────┤
│ 阶段 │ 起始时间 │ 阶段目标及工作进度指标 │
├───┼─────────┼──────────────────┤
│ 1 │ 年 月 │ │
│ │ │ │
│ │ 至 │ │
│ │ │ │
│ │ 年月 │ │
│ │ │ │
├───┼─────────┼──────────────────┤
│ 2 │ 年月 │ │
│ │ │ │
│ │ 至 │ │
│ │ │ │
│ │ 年月 │ │
│ │ │ │
├───┼─────────┼──────────────────┤
│ 3 │ 年月 │ │
│ │ │ │
│ │ 至 │ │
│ │ │ │
│ │ 年月 │ │
│ │ │ │
├───┼─────────┼──────────────────┤
│ 4 │ 年月 │ │
│ │ │ │
│ │ 至 │ │
│ │ │ │
│ │ 年月 │ │
│ │ │ │
└───┴─────────┴──────────────────┘
附表2
办文窗口受理号:
办文窗口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
申 请 文 号 :
填 报 时 间 : 年 月 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办理指引
一、申请资格:
1.持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部队国防通信建设、深圳电 视台、深圳海关等专网的建设单位;
3.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程建设单位。
二、申请数量:一次通信管道使用申请一般不得 超过10子孔公里,一个单位1周内只能申报1单。
三、审批依据:
1.《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第
十七条;
2 .
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加强深圳市通信管道管理的通知(深信办发〔2002〕51号)。
四、办理流程:
办文窗口受理申请 →通信与网络资源处审核→路由核查→建设信息公示→通信与网络资源处起草批复件→分管领导审批→印制文件→办文窗口返回结果。
五、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材料:
1.填写《深圳市通信管道使用项目申请书》(原件加盖单位 公章),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盘一张;
2.属市政府专项工程的必须持有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3.第一次申请使用的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有关填写内容说明:
1.企业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 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