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产品,重点发展蔬菜、食用菌、优质果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年增长率达20%以上。
——特粮制品,重点发展旱杂粮特经作物产品、优质稻米制品、面粉制品、油脂制品及饲料等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18%以上。
——畜禽产品,重点发展猪肉、禽肉、肠衣、猪鬃、羽绒羽毛、蜂蜜及制品,年增长率达20%以上。
——水海产品,重点发展条斑紫菜、大闸蟹、淡水小龙虾、贝类、观赏鱼等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35%以上。
三、核心行动
(一)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行动
1.行动目标:瞄准出口目标市场,引导企业建立农产品出口基地,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形成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域。计划期内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500万亩,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出口基地达800万亩;农产品出口收购中由基地提供和生产的产品达到50%;力争20%的出口基地通过检验检疫注册备案;10%的出口基地通过主要出口目标市场国的相关质量认证或注册。逐步认定20-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5-10个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分别形成以苏州、南通、连云港为龙头的沿江、沿海和沿东陇海线三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域。
2.行动内容:研究制定一套与国际接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培训和造就一支掌握GAP规范的企业家和农技队伍;建设园艺、特粮制品、畜禽和水海产品等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和支持出口基地建设单位申请检验检疫注册备案,重点支持按照日本、美国和欧盟等主要目标市场质量标准,建设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出口农产品从“基地”到“目标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1)出口蔬菜基地。重点建设淮北、沿海和环湖三大出口蔬菜生产基地;支持沿东陇海线地区建设芦笋、牛蒡、山药和大蒜等出口蔬菜生产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建设根茎类、葱蒜类和食用菌等出口蔬菜基地;支持里下河、环湖地区建设莲藕等水生蔬菜和香葱等出口潜力较大的蔬菜基地。(2)出口果品基地。重点建设沿江、沿东陇海线地区草莓、黑莓、苹果、梨、黄桃等优质水果出口基地和银杏、板栗等优质干果及加工原料出口生产基地。(3)出口特粮制品基地。重点建设沿东陇海线地区花生、薯类等旱杂粮及特经作物出口生产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建设啤酒大麦、薄荷等原料出口基地;支持沿江地区建设小杂豆、蚕豆等豆类出口基地及优质稻米制品原料基地。(4)出口畜禽产品基地。重点建设猪肉、禽肉、肠衣、猪鬃、蜂蜜及制品、羽绒羽毛等出口基地。(5)出口水海产品基地。重点建设沿海地区紫菜、贝类(文蛤)等海水产品出口基地,支持沿江、里下河、洪泽湖地区建设大闸蟹、小龙虾等出口潜力大的名特优淡水产品出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