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2005-201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2005-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2005-2010年)
为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计划。
一、战略意义
“十五”以来,我省农产品出口形势较好,农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9.8%,建成投产了一批出口型农业外资项目。但从总体情况看,我省农产品出口比例仍然较小,总量较少。2004年,我省农产品出口8.74亿美元,仅占全国的3.8%、占全省农业增加值的5.5%,比全国平均低3.7个百分点。与其他沿海省份相比,与外贸大省地位相比,差距较大。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的重大意义。
实施出口振兴计划是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虽然农产品出口经营环境有所改善,但同时非关税壁垒、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农产品出口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充分发挥我省开放型经济和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优势,主动应对挑战,有利于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实施出口振兴计划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扩大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有利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施出口振兴计划是促进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升级,构筑现代农业发展高地。
二、基本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出口促销、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出口品牌培育、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发展等五大核心行动为内容,发展园艺、特粮制品、畜禽、水海产品等四大出口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出口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规模企业,实现全省农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推动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四大出口支柱产业占全国同类农产品出口的份额有所提高;重点国际市场得到巩固,新兴市场得到拓展;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对全省农产品出口的拉动作用得到加强。农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