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服务业人才。进一步完善服务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服务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努力创造让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
实施服务业人才建设工程,加快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服务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人才培训的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境外培训基地,定期选派一批公务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香港、新加坡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社会机构的作用,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的建设,增设紧缺专业,培养急需人才。
(五)研究制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本着凡是兄弟省市能干的我省也能干,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干,凡是过去规定不能干但现在已不合乎实际情况的也应当试着干的原则,用足用好国家给予的政策空间,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我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在准入领域、税费征缴、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价格等方面给予公平待遇,降低进入门槛,加大财政支持,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对需要重点发展的生产服务业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对需要大力发展的新兴服务业和我省传统服务品牌,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加大政府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增加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重点服务企业和品牌的发展。清理有关服务业的现行政策规定,消除对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限制。注意研究服务业发展的边界政策,努力形成政策上的洼地效应,营造服务业发展的最佳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并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改委作为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牵头协调部门,具体承担全省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各行业规划与政策衔接平衡工作,搞好政策督查和年度考核,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落实。省经贸委负责物流、会展、现代商贸业的具体规划及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成立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江苏地方金融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协调和服务。省各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的综合协调体系,形成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服务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服务,精简审批事项,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质量。
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地区、部门、单位,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到位”。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旅游、文化等行业和领域的统计体系。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建立服务业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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