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88号 2005年5月1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我区食品药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制定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生产环境得到净化,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企业法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要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专项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城市批发市场、学校、工地食堂等。重点品种: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饮料、纯净水、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清真食品等。重点对象:小作坊、无证照黑窝点和游医药贩等。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狠抓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建立高毒农兽药定点登记经营制度,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禁经营和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重点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引导安全消费。(由农牧厅牵头,有关部门协助)
(二)加大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狠抓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糕点制品等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点。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整顿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各类小作坊。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由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