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2004年全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四、工作建议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继续加大社会发展工作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努力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解决社会发展领域存在的不平衡现象,为平稳度过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期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继续以建设“平安浙江”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全面落实文化大省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高度重视社会发展。抓住战略机遇期,平稳度过矛盾凸显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社会发展,尽快补上社会发展的“短腿”,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五个统筹”,加强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重点关注增加社会事业投入、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社会管理、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力求平衡发展等方面内容,提出总体目标,落实具体政策。
  (三)把加快农村社会发展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一要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包括农村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和政策保障,农村社会发展公平性、效率评估和预警、应急机制的建立。二要建立统一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探索以立法形式确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农村基础教育体系、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失业保障体系、公共医疗卫生防疫体系、基础文化服务体系。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逐步落实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三要推进农村社会发展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统一管理职责,实行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责任制;积极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管理公共事务和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委员会职能转变,提高其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组织功能;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团体,促进农村社会的组织化,提高农村社会的自治能力。发挥金融部门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农村教育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医疗卫生保险基金和基金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和农民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相互补充作用。
  (四)倡导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考评体系,扶持绿色产业发展,提高行业能耗和环境准入标准,引导各地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推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环境标志认证,利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研究有偿使用、节约资源以及抑制不合理消费的政策。完善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对在污染事故中受损群众的赔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实现污染防治向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