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联系、跟踪服务责任制。 继续实施“大公司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引进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来海南投资发展。省、市县政府每年都要制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重点推出一批与“十项工程”产业关联度大、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招商引资项目。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按项目备案、核准属地级次,分别由省或市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并组建相应的项目服务工作组,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
(15)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外汇管理、税务、外经贸、银行、港务等部门要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不断创新通关和服务模式,更加主动周到地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加快建立跨部门的口岸工作联络机制,实行口岸现场联合办公和联合查验制度。建设口岸通关信息化作业平台,提高进出口货物当天放行率,实现快速通关。相关部门要建立企业诚信评估系统,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通关服务。
(16)全面推行阳光政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加快制定我省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都要把本机关制发的涉及公众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政府网站、刊物等媒体上公开基本信息,便于公众查阅,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17)规范公务员服务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我省公务员行政服务行为规范,使全省国家公务人员有章可循,做到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在全省行政服务“窗口”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来函必复、一次告知、规范服务”制度,严禁出现办事推诿、拖延、扯皮、缺位现象。推行服务规范用语,提倡微笑服务,严禁有生硬、冷淡行为。恪守公务员职业道德,严禁发生吃、拿、卡、要行为。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纳入行政“窗口”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凡被投诉并经调查属实有严重过失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档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落实和创新投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