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2005年6月28日中共海南省委四届
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琼发[2005]14号)
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中共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若干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我省投资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海南属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岛屿型省份,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吸引岛外资金扩大投资是岛屿型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途径。多年来,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小,投资率和投资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导致我省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和经济总量偏小的重要因素。制约外来资本进入我省和妨碍本地资本发挥活力的根本原因是投资环境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解放不够,视野不开阔,改革步子不大,外来资本进入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服务意识差,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能满足投资者参与激烈市场竞争的要求;优惠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够,重制定轻落实;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司法领域存在不公正,社会治安事件干扰破坏生产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不够有力,尊重投资者、尊重纳税人的人文环境尚未形成。
当前,海南经济进入了健康稳定较快发展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区域经济合作深入开展,为我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近年来,兄弟省市区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着眼于提高综合竞争力,增强对未来发展的预期性,利用其先发优势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与时俱进地创新投资服务体制和机制。面对日益激烈的投资环境竞争态势,海南只有创造比其他地区更有利于资金大规模流入的环境条件,才能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解决“三低一小”的主要矛盾,为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综合经济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全省上下务必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改善投资环境。
(2)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海南投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革除一切妨碍投资的思想观念、做法规定和体制弊端为突破口,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队伍为关键,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保证,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海南经济特区的特别立法权,推动制度创新,创造海南投资环境的新优势。争取经过三年的努力,使我省的投资环境有明显的改变。主要任务是: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构建公正、廉洁的司法、执法机制,营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实施有利于发展经济、涵养财源的财政税收政策,创造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更加有力的投资环境监督保障机制。
二、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