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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门职责分工和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

  市农业局:负责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提高水、肥和土地的利用率,开展农业节本增效,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推广风能、太阳能利用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
  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制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进一步完善节水法规,加大对节水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搞好农业节水灌溉;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限制超采、滥采地下水。
  市林业局:负责抓好林业的资源节约工作,积极推进木材的节约和代用。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宣传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资源形势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行为,倡导节俭科学的消费方式,建设节约文明、节约文化,不断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市环保局: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及时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环评。
  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完善节约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的统计,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体系,定期发布并予以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
  市政府法制办:积极研究制定资源节约的相关配套法规,建立健全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规章制度。
  市安监局: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资源浪费;执行市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市总工会:积极组织广大工人开展以资源节约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节约、降耗增效”活动,使资源节约宣传进工厂、进班组,深入生产一线。
  团市委:组织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以资源节约为主体的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市妇联:负责在广大妇女中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家庭活动。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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