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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一)把“两纲”、“两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纳入“十一五”规划。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要有重点、分类别地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民主法制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统筹安排,促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把妇女儿童事业特别是“两纲”、“两规划”发展目标的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安排,在项目投资和专项资金上作出适当安排。对重点难点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和必要的资金投入,确保“两纲”、“两规划”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二)认真做好“两纲”、“两规划”的中期监测评估与总结工作。实施“两纲”、“两规划”是政府的责任。监测评估是实施“两纲”、“两规划”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要把“两纲”、“两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要在2006年6月底前分级、分部门对本级政府实施“两纲”、“两规划”情况进行总结和中期监测评估,做到责任明确,人员落实,经费保证,措施有力。
  监测评估的重点是评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实施“两纲”、“两规划”的重视程度、建立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发展工作机制的状况、落实“两纲”、“两规划”发展目标的情况。要在监测评估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对策,落实新措施,完善新机制,使实施“两纲”、“两规划”真正成为政府的自觉行为。要建立健全性别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实施“两纲”、“两规划”的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利用监测评估成果,促进“两纲”、“两规划”的全面实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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