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碘缺乏病。
到2005年底,全区力争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地方性氟中毒。
到2010年,全区70%的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病区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5%。
3.地方性砷中毒。
到2005年底,完成全区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情况调查工作。
到2010年,所有病区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到2010年,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病区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5%以上。
4.大骨节病。
到2010年,全区95%的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大骨节病X线检出率降到15%以下。
5.克山病。
到2010年,全区控制急型、亚急型克山病新病例的发生,自然慢型克山病发病率小于4.0/10万。
四、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病情监测。
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准确、及时地分析和预测全区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健康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病区群众普遍掌握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强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加大干预力度。
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已达到消除和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坚持对碘盐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可持续发展。
未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的地区,要认真落实以改水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并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紧密结合。已控制的地区,要加强水质监测,使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处理。
大骨节病病区,要因地制宜地认真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搬迁、换粮、补硒等措施,控制新发生大骨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