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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

  24.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可视情况安排自治区和盟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随行,旗县(市、区)和基层单位不再重复安排记者。其它诸如走访慰问、参加庆典等一般性公务活动,不安排自治区新闻媒体记者随行。自治区其他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确需宣传报道的,由当地新闻媒体采制综合新闻,交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播发。自治区领导同志一般性的调研活动不作新闻报道,重大系列调研活动和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活动等只作一次综合报道。
  25.自治区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会议、活动不作为报道与否或报道规格的标准。自治区领导同志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包括出席各部门、单位举办的会议、活动),除有重要新闻价值和宣传意义或社会影响的可发消息外,其他不作报道。
  26.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下基层考察工作、调研等活动,新闻报道应从工作实际出发,内容要准确、鲜明、生动,播报时间、篇幅视内容而定,尽量控制时间和篇幅。自治区其他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会议和下基层考察工作、调研等活动,只发简短消息,在各种场合的讲话,一般都不称“重要讲话”。
  27.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由领导同志所在机关的分管秘书长负责把关协调。各地区、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需报道的,事前要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批登记,未经批准的,新闻单位不予报道。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8.自治区领导同志每年都要根据自治区党委中心、重点工作和各自的分工列出调研专题,落实责任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同志还要根据分管工作需要,自己选题,积极搞好分管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
  29.调查研究要真正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认真研究分析,重点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自治区领导同志每年至少要用3个月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要完成2—3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30.自治区党政领导同志要坚持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要到各自的联系点2次以上。要深入到户,倾听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和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农村牧区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
  31.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基层调研要深入具体,到农村牧区要进村入户,到工矿企业要深入车间班组,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常委所在部门机关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会议和文件的审批、审核,安排自治区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协助自治区领导同志把好关,带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上述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每次下发领导公务活动通知时,都要重申按此意见办。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各项措施切实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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