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跨越战略的意见
(内政发[2005]54号 2005年7月11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新时期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进和借鉴先进技术,以技术跨越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使我区经济保持较长的快速发展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技术跨越战略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技术跨越战略是推动经济跨越的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进步和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实践证明,后进国家或地区可以主动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向,在优势产业领域直接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跨越技术和产业自然发展的某些阶段,推动优势产业实现超常规跨越,带动整体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技术跨越战略是实现重点产业跨越发展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我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而走进全国前列,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就必须把资源优势与现代科技优势结合起来,以技术跨越推动重点优势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区已形成一定的科技和产业基础,一些优势企业在以技术跨越推动企业和产业跨越式发展上取得了成功经验。我们要把握国内外科技和经济发展提供的良好机遇,把推动技术跨越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战略举措。
二、实施技术跨越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科技体制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选择我区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和技术基础较好、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我区特色优势的重点产业,直接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重点解决决定产业发展水平的战略性、关键性技术问题,跨越技术和产业的某些发展阶段,抢占重点产业的技术制高点,提升重点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带动全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带动相统一的原则。选择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竞争力显著提高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在技术跨越上实施重点突破,优先推进我区特色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在实施前都要开展环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