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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
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173号 2005年6月13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5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商务环境、消费环境和创业环境,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及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和用药安全。
  以小作坊和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蔬菜、果品、水产品、散装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烟酒、乳制品和豆制品为重点品种,在农畜水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倡导和推行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发展城乡,尤其是农村牧区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
  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内容,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集中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继续推进农村牧区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牧区药品连锁、配送网络,形成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消除农村牧区药品监管盲区,保证农村牧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
  (二)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和印制复制为重点,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遏制各种侵权行为,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纪念日、街头咨询、悬挂和张贴宣传画、新闻媒体宣传报导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典型,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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