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校园内的安全保卫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地区和案件高发区域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分别落实入侵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巡更及紧急求助等技术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科技防范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加强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是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感,保障和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高校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思想上、精力上、措施上给予重视和支持,并切实加强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近年来,由于高校党政领导的重视,本市高校技防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提高高校安全防范水平,及时查处有关案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高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发展很不平衡,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高校的技防设施甚至仍处于空白点。这种状况,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任务极不相称。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加快高校技防设施建设步伐,遏制高校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
  高校要把科技防范设施建设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组织实施。高校要建立技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负责,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技防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制。按照任务分工,各高校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技防设施建设的日常工作由学校的保卫部门负责。
  (二)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技防设施系统建设是学校总体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检查。各校要参照《上海市高等院校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标准及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技防设施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力量分步实施,力争在2-3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全校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我委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三)筹措经费,保障运转
  各高校是本单位技防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把技防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并随着学校的发展,加大技防经费的投入,也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确保技防设施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行。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