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
推进本市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的意见
(沪教委保[2005]14号)
本市各高校: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高高校治安防控水平,根据《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本市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本市高校的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始终把学校的安全稳定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了本市高校治安形势的总体平稳,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保证。
但是,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多,校园治安问题日益突出,校园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呈逐渐上升的趋势,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变,特别是跨区域的流窜作案和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犯罪的突发性日趋明显,传统的人防、物防已难以应对当前复杂的治安形势。因此,加强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增加高校治安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是动态环境下强化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
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是以技术防范为手段,以提高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为重点,以预防和打击犯罪为目的的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对于解决防范区域大、防范盲点多、防范人力不足等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高校科技防范设施建设,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可靠实用,确保技防设施在高校治安防控中发挥有效作用,使可防控案件,多发性案件,危害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师生员工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为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