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县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计算机装备项目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卫生厅配备县乡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附1:

陕西省卫生厅配备县乡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鸿光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范兵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芙英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戴民霞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刘兴军省卫生厅规资处处长
      郝庆玉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石崇孝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
      王敬军省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
  主 任:戴民霞
  副主任:虢玲霞
  成 员:杨伟红 刘伟 陈保军
  联系电话:029-87310110
  项目培训指导组设在省疾病控制中心卫生信息科培训指导组
  组 长:刘玲
  副组长:郭晓荣
  成 员:郁惠莲 丘琳
  联系电话:029-82210356

  附2:

陕西省卫生厅配备县乡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县疾病控制中心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能力,提高卫生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省卫生厅利用卫生部集中招标采购分配陕西的1598台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补足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县医疗机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卫生统计工作网络直报能力建设。
  一、项目目标
  1、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县医疗机构疫情、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条件。
  2、加强网络直报人员的技术培训。
  3、提升乡镇卫生院疫情卫生统计网络直报能力,保障卫生信息、疫情报告的及时和有效。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1、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
  2、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县医疗机构,重点保证国家贫困
  县的县疾病控制中心。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基本设备
  ①对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配备疫情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
  ②对县(区)疾病控制中心更新配备疫情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
  ③对县医疗机构调配疫情数据采集计算机设备。
  2、人员培训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