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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博士后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博士后工作的意见
(桂政发[2005]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桂发[2004]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博士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我区博士后工作的必要性和总体思路
  (一)加强博士后工作的必要性。我区博士后工作自上世纪末起步以来,发展迅速,已建立的2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两站”)与我区重点学科和重点产业基本相适应,取得较好成果,部分科研成果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或填补了我区相关科技领域的空白,一批项目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但是,工作中仍存在着“两站”发展不平衡,建站质量不高,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多,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博士后工作的总体思路。我区博士后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围绕人才强桂战略开展。要适当增加数量,着力提高质量,扩大招收人员,在充分发挥作用上下功夫;适应我区五大经济区域的发展需要,适应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的迫切需要;立足本单位和本企业,带动本行业,辐射全广西,面向全中国,实现与建设人才小高地结合,与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结合,与促进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结合;努力为我区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加快我区科技创新步伐,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步伐,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
  (三)加大建站力度。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进行政策倾斜等有利时机,使我区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工作有较大突破。已具备设站条件的高校或科研机构要加强学科建设,突出学科优势,积极向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申报建站;现已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鼓励和支持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与区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挂靠、联合建站或设立分站等形式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提高研发能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围绕学科建设确定能够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促进的科技项目,由流动站根据项目要求自主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不断提高流动站的管理水平,支持和鼓励设站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与联系导师的切身利益直接结合起来,鼓励导师多带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得到培养的同时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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