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5]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5号)和《司法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司发函[2004]230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监狱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制约有效的要求,从我区监狱工作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采取监狱刑罚执行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生产收入分开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监、强化职能的原则。实施监狱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
《监狱法》)和国家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监狱建设,促进整体工作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的领导,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强化刑罚执行功能,全面提高改造质量;有利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推进依法治监进程。
2.坚持实事求是、稳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函[2003]15号文件精神,从我区监狱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广西监狱系统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的方法步骤进行,确保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3.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狱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与各项监狱日常工作运行的关系,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监狱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全面发展。
二、监狱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