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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七)构建科学的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体系。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体系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要按照“严格保护、合理限制、公正补偿”的原则,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必须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调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坡改梯和水土保持林工程建设,提高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建立合理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水环境监测和管理,全面建立水质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按照水功能区的水环境承载能力,严格限制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水环境安全,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打造5大产业,加快发展水利经济
  (八)积极发展城乡供水产业。要围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按照选好水源、市场运作、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思路,发展城乡供水产业。切实解决重点城市、沿海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供水水源问题,加快南宁、贵港、玉林等城市的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发展村镇集中供水,坚持“以城带乡”、“以镇带村”,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供水潜力,拓展供水市场,加快水利供水产业发展。
  (九)有序发展地方中小水电产业。要坚持科学规划,严格规范,保证中小流域水能资源的有序、有效开发,发展中小水电产业。加快现有电站的挖潜配套和扩容改造,加大水力发电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到2010年地方中小水电新增装机100万千瓦。积极推进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建成40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市、区)及一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示范县(市、区),实现自然村(屯)通电率100%,农户通电率98%以上的目标,发展100万户以上的农村小水电代燃料户。
  (十)加快发展水利旅游产业。充分利用水利工程的优美环境,发展水利特色旅游业。各地要把水库、河海大堤等旅游资源纳入区域性旅游规划和线路布局,加强景区景点建设。打造适合不同社会群体需求的水利旅游品牌,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地宣传水利旅游整体形象,形成具有山水特色的水利旅游网络,使水利风景成为广西旅游的又一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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